【广州门窗展Windoorexpo】住建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通知
日期:2015-07-16

2016全国铝门窗幕墙新产品博览会(简称Windoorexpo,广州门窗展),作为中国第一个、亚洲最具影响力的专业门窗幕墙行业展会, 致力于打造行业专业有效的商贸平台,时刻与您一起分享行业信息的最新动态。下面门窗展小编带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最新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市[2015]10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我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取消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下简称一体化资质)的行政审批。为做好已取得一体化资质企业的后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一体化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企业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

二、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换发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证),按简单换证原则分别换领原一体化资质相应等级和类别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3年,原一体化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提前申请换证。

三、已取得二级及以下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在换领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可按照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管理规定申请资质升级。

四、申请换证的一体化一级资质企业,应先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换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换领后15日内持原一体化资质证书(正本及所有副本)和已换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到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换领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一体化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换证办法,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照本通知制定。

五、自2015年7月31日起,各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停止受理按原一体化资质标准的资质延续申请;自2015年8月15日起,我部停止受理按原一体化资质标准的资质延续申请。

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办市[2006]68号)同时废止。

七、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尽快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本地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58934626


                  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7月14日          第22届全国铝门窗幕墙行业年会暨铝门窗幕墙新产品博览会

举办时间:2016年3月8-10日
举办地点:广州 琶洲 保利世贸博览馆
联系电话:400-860-7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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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门窗展,幕墙展,Windoorexpo,设计施工,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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